主題:祂使人夜間歌唱
01/11 約伯記 第40天
經文:約伯記三十五章1~16節
以利戶認為約伯犯了兩個錯誤,一個是「他自認比神更公義」(參2節),另一個是「他認為不犯罪沒有什麼益處」(參3節)。而在第6至8節,以利戶對此作出了回應:「你若犯罪,能使神受何害呢?你的過犯加增,能使神受何損呢?你若是公義,還能加增祂什麼呢?祂從你手裡還接受什麼呢?你的過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;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。」
以利戶的意思是:人的善行與惡行對神沒有任何影響,只會影響他自己和周圍的人。這個論點,以利法也曾經提過(參伯二十二2)。不過,嚴格說來,這個看法並不完全正確──雖然神的作為和旨意,的確不會被人的行為影響,人的行為卻能深深影響祂的心!因為人犯罪會使祂憂傷、憤怒,人行善則會使祂歡喜!神是如此地深愛和看重我們!我們的一舉一動都關乎祂的榮辱!
另外,我們能從以利戶接下來的談論中,認識神要人如何面對苦難:
呼求祂(9~11節):以利戶提到,人在受苦時,通常只會向別人發出呼救和哀號,卻不曉得向神呼救!不僅如此,當我們在苦難中抓住神,神必賜給我們勝過苦難的智慧!求主幫助我們,不是只會在受苦時哀求別人的幫助和憐憫,或是只會抱怨神,而是能在苦難中轉向神、呼求祂!求神賜給我們信心和喜樂,能在苦難中讚美祂,因為祂使人在夜間歌唱(參10節)!
等候祂(14~16節):以利戶認為,約伯在神緘默時,不應當口出狂言,因此他也勸告約伯,要耐心等候神!當我們落在苦難中,卻只能面對神的緘默,的確很自然地會口出狂言,導致在苦難中犯罪。因此,求主幫助我們學習──在苦難中耐心等候祂!正如大衛在苦難中所作的禱告:「我的心默默無聲,專等候神;我的救恩是從祂而來。」(詩六十二1)
親愛的弟兄姊妹,但願我們在苦難中能夠更加呼求和等候神,直到最終明白祂的心意,並且經歷祂的恩典!
回應
主啊,求祢讓我在苦難中學習專心等候祢,知道祢必定幫助我,而我要在夜間歌唱!奉主的名求,阿們!
禱讀
詩篇六十二篇1節 我的心默默無聲,專等候神;我的救恩是從祂而來。
QT經文
約伯記三十五章1~16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