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吳富榮:「復活節主日」復活的意義
約翰福音 20:19
19 那日(就是七日的第一日)晚上,門徒所在的地方,因怕猶太人,門都關了。耶穌來,站在當中,對他們說:「願你們平安!」
信息
復活節紀念耶穌為我們受死、埋葬、三日後復活。復活的耶穌證明祂是神,賜下信心、盼望和愛,並帶來許多的祝褔。因此復活是新約聖經中極重要的真理。(林前15:14)
一、復活的意義
1.證明他是神(林前15:55)
2.顯明神的愛(約3:16)
3.指出永生之道(約14:6)
4.與主聯合、為主而活(羅6:5;加2:20)
5.帶來平安、豐盛(約16:33;弗3:20;約10:10)
6.成為初熟的果子(林前15:20;15:23)
7.堅固所信(提後1:12)
8.宣告大使命(太28:18-20)
9.賜下保惠師(約14:6;約10:22;徒1:8)
二、復活的證據
1.空墳墓
2.十次顯現(抹大拉馬利亞、其他婦女們、以馬杵斯路上的門徒、耶路撒冷彼得、十個門徒、十一個門徒、七個捕魚門徒、雅各、橄欖山許多人、五百多人…)
3.生命見證(彼得、眾們徒、保羅…)
4.雲彩般的見證人(酗酒的、耳聾的、吸毒的、癱瘓的…)
三、沒看見就信的有福了(約20:28-2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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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他活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