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效法神的公義
04/22 詩篇 第92天
經文:詩篇八十二篇1~8節
第1至7節是神透過詩人發出的審判之語。受審者是跟隨神的人,他們承受神的真理,並且受託在百姓中間審問,代表神行使審判的權柄。但是,他們卻沒有遵守公義的原則,反倒偏袒有錢、有權、有勢者,冤枉可憐、無助的人。弱勢族群缺乏力量,也沒有良好的社經地位,因此本該由長老、判官來為他們主持正義;無奈的是,這些被賦予治理、審判職權的人,卻屈服在人情、金錢和權力的壓力之下,讓困苦窮乏的人受盡委屈,任人宰割!而那些審判者面對神的警告,卻仍不悔改;他們不按公義行事的結果,就是要面臨神公義的審判──即便他們在人前尊貴,也都得受到刑罰。
同樣地,身為神的百姓,我們也被賦予屬天的權柄。「耶穌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這跟從我的人,到復興的時候,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,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,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。』」(參太十九28)保羅也提醒我們:「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?」(參林前六2)
雖然末日的光景便是如此,但是我們仍要在這樣的光景中,回應神公義的心意!求神現在就幫助我們,不戀棧權勢、財力,不怠慢、輕忽弱勢族群,而要遵行聖經的教導:「在神我們的父面前,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,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,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。」(參雅一27)但願屬神的兒女都能活出真正的公義,用真實、無偽的愛,在世界上活出美好、榮耀神的見證!
回應
主啊,我感謝祢是公義的主!求祢將祢的眼光和心腸賜給我,保守我在世上活出祢的公義和正直,好叫世人看見祢的榮耀和真實!奉主的名求,阿們!
禱讀
詩篇八十二篇3節 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;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。
QT經文
詩篇八十二篇1~8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