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人與神的關係
12/27 約伯記 第25天
經文:約伯記二十二章1~30節
這章聖經記載以利法第三次的言論。這是他最後一次的發言,也是他最嚴厲的一次。由於他堅信苦難一定是因犯罪而來的刑罰,而約伯所受的苦又是如此的深重,再加上約伯對朋友的勸勉,反應如此「惡劣」,所以以利法對約伯說:「你的罪惡豈不是大麼?你的罪孽也沒有窮盡。」他肯定約伯是個罪大惡極的人,於是他怒氣沖沖地將約伯的「罪行」一一揭露出來。他指出約伯「剝削窮人」(參6~7節)、巴結權勢(參8節)、苦待孤寡等(參9節),這些「罪行」都是最邪惡的,也是一般「為富不仁」者所常有的,但是對約伯卻是誣告。這位有屬靈經歷,又有見識的長者越說越離譜,第19節他甚至認為,他和兩個朋友看見約伯這個「惡人」受苦,反而應當歡喜才對,然而第21~30節我們看見,以利法畢竟是一個溫柔的長者,所以他將約伯痛罵了一頓之後,就再以屬靈的道理來勸勉約伯,希望約伯能回轉到神那裡去。這一段話對約伯而言,雖然仍舊不是「對症下藥」,但卻是以利法所有發言中最完美,最動人的一段,因為他把人與神應有的關係講得很清楚:
第一、我們要「認識神」。第21節他說:「你要認識神,就得平安;福氣也必臨到你。」是的!認識耶穌是我們一生中最大的福分,有了神才有真正的平安與幸福,是這個世界無法給我們的。而我們當如何認識神呢?第22節說:「你當領受祂口中的教訓,將祂的言語存在心裡」,我們要更多從神的話語來認識神。我們愈認識神就愈知道如何與神相處,如何討神喜悅,並得著從神來的祝福。我們從這章經文第2~3節,發現以利法對神有一個錯誤的認識,他說:「人豈能使神有益呢﹖智慧人但能有益於己。你為人公義,豈叫全能者喜悅呢﹖你行為完全,豈能使祂得利呢?」他認為人一切的言行都對神沒有影響,這不是神的心意。我們為人公義,能榮耀祂,我們犯罪,就「虧欠神的榮耀」,我們愛祂,的確能使祂歡喜,若是遠離祂,便會使祂難過,這才是神的心意。求主幫助我們從聖經中更多竭力追求認識神!
第二、我們要「寶貴神」。第24~26節說:「要將你的珍寶丟在塵土裡,將俄斐的黃金丟在溪河石頭之間;全能者就必為你的珍寶,作你的寶銀!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,向神仰起臉來!」這就如保羅所說的──他將萬事當作糞土,以得著基督為至寶。我們也當如此,以神為至寶,不貪求財富,以神為樂、以神為滿足。
第三、我們要「親近神」。第27,28節提到──我們必須禱告神,必須常常親近神,神必聽我們的禱告,必定發出祂的亮光來引導我們的人生,這才是有福的人生!
回應
「主啊!我要竭力追求認識祢,以祢為我生命的至寶,以祢為我人生最大的滿足,並且我要不斷親近祢,福氣必臨到我。」
禱讀
約伯記二十二章21~22節
你要認識神,就得平安;福氣也必臨到你。你當領受祂口中的教訓,將祂的言語存在心裏。
QT經文
約伯記二十二章1~30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