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戰勝仇敵
12/1 以斯帖記 第13天
經文:以斯帖記九章1~19節
這段經文的一開頭就說「猶大人的仇敵盼望轄制他們的日子,猶大人反倒轄制恨他們的人」(參1節),指出猶大人不再是受害者,反成為得勝者,這個翻轉乃是因他們向神悔改,並禱告神、呼求神的結果(參斯四3、16~17)。身為神的子民,我們已經從仇敵的手中被釋放出來了(參來二14~15),我們的生命是可以不再受轄制的(參加五1),我們的生命也是可以得勝,並且得勝有餘的(參羅八37)。而想要經驗這樣的生命,就是要謙卑的來到神面前,承認我們的罪並悔改,且憑信心領受祂所成就的恩典,並且保守自己一直活在這樣的恩典中。
從經文中,我們看到猶大人報復仇敵毫不手軟,他們不僅自衛,還主動擊殺恨他們的人(參5、15~16節)。他們的憤怒行徑或可理解為,是因為他們長期遭受不公平迫害所致。神藉著聖經把這些事保留下來,讓我們看到在墮落的世界中,我們沒有一個人或種族是完美的。舊約律法表明「以牙還牙、以眼還眼」(參出二十一22~25),而耶穌基督則是成全了律法,使人因著救恩,可以從「以牙還牙、以眼還眼」的報復行徑,進到「愛仇敵,為仇敵祝福,不要為惡所勝,而是要以善勝惡」的生命裏(參羅十二17~21)。
當我們面對不公平、不公義或威脅生命的事,實在需要來到神面前,看看耶穌如何面對類似情況。我們活著是為主活,行事為人就要效法主耶穌(參林前十一1),跟隨祂的腳蹤行(參彼前二21)。
另外,從屬靈的角度,看猶大人對待仇敵的態度,也有很多是我們應當學習的。從以色列人進迦南地開始,就趕盡殺絕所有仇敵,因為仇敵若不被趕盡殺絕,他們的生命就會受到威脅。並且即便這些剩餘的仇敵對他們的生命不會產生立即性的危險,他們也會成為酵,在他們當中產生不好的影響,使他們遠離神、得罪神。我們的生命豈不是也是如此嗎?仇敵如同吼叫的獅子,遍地遊行,尋找可吞吃的人(參彼前五8),這仇敵就是撒但,牠用罪、用世界(世俗)、用肉體來吞吃我們屬神的生命。因此若不將這些敵人從我們生命中趕盡殺絕,卻讓牠們留在我們生命中,最後就會被牠吞吃了。弟兄姊妹:我們實在需要嚴肅看待罪的問題、貪戀世俗的問題,以及老我的問題(屬肉體);務必要靠著主趕盡殺絕這些生命的仇敵,不容許留下一點來破壞我們的生命。
回應
天父啊!求祢幫助我在你面前徹底的認罪、除罪,不容一點酵破壞我的生命,阿們。
禱讀
羅馬書六章13節
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;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,將自己獻給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。
QT經文
以斯帖記九章1~19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