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瑪拿西的罪行與悔改
10/09 歷代志下 第37天
經文:歷代志下三十三章1~17節
就作惡來說,「瑪拿西」在舊約歷史中幾乎已經成了邪惡的別名,列王紀下第二十三章二十六、二十七節追溯猶大國最後覆亡之原因,將責任歸屬瑪拿西。甚至連亞哈斯的惡行,在瑪拿西之前也相形見絀。第六節所列的罪行(使兒女經火,觀兆,用法術,行邪術,立交鬼的和行巫術的,這些都是靠惡魔力量運行的邪術,為要支配超自然能力。)是要顯示他罪惡昭彰的違抗申命記十八章十至十二節的那些禁令。申命記說行這些事的人是「耶和華所憎惡」的,「憎惡」是舊約表達神忿怒最強烈的措辭。
本段經文第四及七、八兩節,重複提到耶路撒冷與聖殿是耶和華立名的所在,而瑪拿西居然在聖殿內設立偶像與祭壇。所以,這顯出瑪拿西之所作所為是有預謀的,他企圖擺脫耶和華的統治,離棄聖約而獨立,企圖將上帝驅離以色列的國土。但是,瑪拿西的悔改(參13),比他邪惡的行徑更值得注意。一是因為他悔改以前的那些可恥行為,已經達到無以復加的程度;二是他先前拒絕先知一切的警誡,結果為自己招來嚴重的災禍(參10~11),然而縱然如此,上帝仍然沒有輕看瑪拿西痛悔的心。當他在急難時懇求耶和華他的上帝,且在上帝面前極其自卑,上帝就允准了他的祈求,垂聽了他的禱告,使他知道惟獨耶和華是神(參12~13)。從這裡我們看見,人在道德方面無論墮落到多麼深的地步,都可以藉著真實的悔改回轉歸向主。
在這段經文中我們也看到瑪拿西的悔改,除了有禱告也有具體的行動,他對自己過去的罪行也有一個了結的行動,他廢除偶像,重修與神的關係,作一個敬拜上帝的人(參14~16)。真實的悔改會帶出具體除罪的行動。親愛的基督徒,你的悔改真實徹底嗎?是否還有什麼見不得光的事,捨不得割斷的呢?願上帝幫助你,從現在起,全身都光明!
回應禱告
親愛的主耶穌基督,我感謝祢!祢就是光,在祢毫無黑暗。我們若說是與祢相交,卻仍在黑暗裡行,就是說謊話。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祢在光明中,才能彼此相交。求祢幫助祢的眾兒女快快全然脫離黑暗。阿們!
禱讀
約翰壹書一章7節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 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
QT經文
歷代志下三十三章1~17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