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大衛買地築壇獻祭
08/26 歷代志上 第21天
經文:歷代志上二十一章18節~31節
接續前段經文,大衛懊悔自己「數點百姓」的罪,就照著先知迦得的指示,上阿珥楠的禾場去築壇獻祭,好贖罪消去瘟疫之災。當大衛向阿珥楠表明來意之後,二人的對話實在耐人深思。
「阿珥楠對大衛說:『你可以用這禾場,願我主我王照你所喜悅的去行。我也將牛給你作燔祭,把打糧的器具當柴燒,拿麥子作素祭。這些我都送給你。』大衛王對阿珥楠說:『不然!我必要用足價向你買。我不用你的物獻給耶和華,也不用白得之物獻為燔祭。』」(參代上二十一23~24)
對阿珥楠而言,當一國之君需要為全國之災贖罪消災,又正好選定自己的地,這是何等的榮幸,他當然樂意將所有擺上,滿足王的需求。可是,大衛卻堅持「我不用你的物獻給耶和華,也不用白得之物獻為燔祭。」這證實大衛是真正懂得奉獻的人。
曾不止一次聽說,有基督徒買樂透彩的時候,向神祈求賜福中彩,他願意將一半彩金奉獻。當然,這樣的故事有許多版本,有的是彩券、有的是發票、有的是股票。不論是哪一種版本,嚴格來說都應算在「白得之物」的行列;即便是獻上了,也不能稱之為奉獻。奉獻的基本意義,就是將奉獻者自己,或自己的時間、自己努力所得的獻上,那才是真心的奉獻。
可惜的是,今天仍然有許多基督徒,活在交換式的信仰裡,期待上帝賜福他,使他沒有努力經營的事,卻能有神蹟般的成果;如果他們的期待成就了,他們就會認真的信耶穌。盼望經文中大衛的回答,能如當頭棒喝,使我們都醒悟過來。真心的奉獻是,將自己,或自己的時間、自己努力所收穫的獻給神。
回應禱告
親愛的主耶穌基督,祢曾為我捨命,為我將自己獻在十字架上;求祢教導我們在生活中實踐奉獻的真意義,好叫我們愛祢的心更堅強!阿們!
禱讀
羅馬書六章12~13節
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。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;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,將自己獻給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。
QT經文
歷代志上二十一章18節~31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