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再思救贖之恩
01/15 約書亞記 第22天
經文:約書亞記二十章1~9節
六座逃城中,三座在河東(參申四41~43),三座在迦南地(參申十九1~10)。建立逃城的目的何在?神說:「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,可以逃到那裡。這些城可以作為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。」(參3節)六座逃城其實都是利未人的城邑(參書二十一11、21、27、32、36、38)。因此,在這些城裡居住的人,應當更加明白並遵行摩西的律法。另外,就某種意義而言,逃城設立在利未人的城邑中,也象徵神親自的救護。
逃城對今日的基督徒,有什麼重要的屬靈意義?一些學者把逃城視為基督的預表:罪人本來被律法追逐,該受審判與死刑的報復,卻能逃到主耶穌那裡得到庇護。逃城的設立,讓我們看到神如何在兩方面展現祂慈愛的拯救:
一、我們被分別為聖歸給神(參7節)。這裡的「分定」,在希伯來文是「分別為聖」之意。神將這六座城邑分別出來,成為使人得接納、赦免、安慰、拯救的地方。這讓我們想到耶穌,祂是「父所分別為聖、又差到世間來的」(參約十36),祂的名意為「拯救」(參太一21)。因此,我們也要分別自己歸給神—「我為他們的緣故,自己分別為聖,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」(參約十七19);「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,與他們分別……我就收納你們」(參林後六17)。
二、外邦人(我們)同蒙福音的好處(參9節)。根據第9節,這些城邑是為以色列眾人,也是「為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邦人所分定的」,表明寄居在以色列的外邦人,也同樣享受得著保護的權利(參利十九33~34)。就好比我們,原來活在這樣的光景:「……與基督無關,在以色列國民以外,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,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,沒有神」(參弗二12);但是,如今我們能成為神的兒女,正是基於神豐盛的厚恩—「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……從前遠離神的人,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,靠著他的血,已經得親近了」(參弗二11~13)。讓我們再思救贖之恩,重新奉獻生命,全心為主而活!
回應
感謝主十架的救恩!謝謝祢寶血的代價,為我換回祢兒女的身分!我願分別自己完全屬祢,一生跟隨事奉祢!
禱讀
以弗所書二章12~13節
那時,你們與基督無關,在以色列國民以外,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,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,沒有神。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,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,靠著祂的血,已經得親近了。
QT經文
約書亞記二十章1~9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