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奴僕的樣式(一)
10/31 民數記 第30天
經文:民數記二十六章63節~二十七章11節
摩西在這世代的傳承中,扮演了起承轉合的角色。他看著第一代被數的以色列人落在不信悖逆中,除了約書亞和迦勒之外,沒有一個人存留下來。他也看著第二代起來被數點,準備進入神所應許的迦南美地,而他也和第一代被滅的人一樣,只能遠遠看見應許之地,卻不能進入。
在摩西的服事中,他重視也謹慎對待所發生的大小事情。在約瑟的兒子瑪拿西的後裔中,尚存瑪拿西的玄孫、瑪吉的曾孫、基列的孫子,以及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的女兒。這幾位女兒名叫瑪拉、挪阿、曷拉、密迦、得撒(參二十七1),她們前來站在會幕門口,申訴父親死在曠野,然而,他的死亡不是與可拉同黨聚集攻擊耶和華,而是在自己罪中死的(參十四章);他也沒有兒子(參二十七3),因此她們要求分得地業。摩西將她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面前(參二十七5)。
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所提出的申訴,贏得公義的判決,而且神將一條永遠的定例頒與以色列人,維護了將來遇到同樣情況的人(參二十七6~11)。摩西不因境遇而患得患失,單單惟主是從;他的僕人樣式,讓我們看見了神三個榮耀的屬性:
第一、神的信實。祂記念約瑟在弟兄中所做的(參創五十19~25):「瑪拿西的孫子,瑪吉的兒子(基列)也養在約瑟的膝上」(參創五十23),因此基列的孫子,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的女兒得蒙地業。
第二、神的公義。西羅非哈眾女兒的情況,曾在二十六章33節裡埋下伏筆,同時更以此事作為這卷書的總結─各支派按著公平的原則持守自己的產業(三十六1~13),這彰顯出耶和華是公義的神。
第三、神的慈愛。基督因這特定的律例(參二十七8~11)―「族中最近的親屬」(參二十七11、參得四3~4),使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,生了俄備得。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,耶西是大衛的父(參得四13、17),進入猶大細羅(賜平安者)的應許(參創四十九10),成為耶西的根(參賽十一10)。
回應
哦!主,讓我能以祢的心為心,如同摩西在祢的家中盡忠。阿們!
禱讀
腓立比書二章5節
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。
QT經文
民數記二十六章63節~二十七章11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