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承接聖職-獻燔祭、承接聖職
08/23 利未記 第17天
經文:利未記八章18~36節
祭司禮中,獻燔祭的意義顯然是在提醒他們全然的奉獻和生命主權的歸屬,祭司如果不能認識到自己生命的主權已經完全歸屬於神,一切的事奉必須按照神的旨意為榮耀神而行,那麼在事奉的時候就容易出差錯。對一個真正把主權歸給神的祭司,他所做的不再是「我要……」,而是「神要……」。所以「聽命勝於獻祭;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。」(參撒上十五22)這提醒對祭司或事奉神的人來說,更是貼切。
在承接聖職之禮的獻祭中,接下來的動作就是把羊的血抹在亞倫的右耳、右手和右腳指上,不論是亞倫或是他的兒子們都要經過這個程序,這和燔祭禮有彼此呼應的意味。一個事奉神的人在「聽神的旨意」、「做神的工作」和「行神的道路」上都容易偏離神的心意,所以一方面需要主耶穌寶血的遮蓋,一方面自己也需要格外的謹慎。
在承接聖職之後,祭司們要在會幕門口享用餅和肉,這是神給事奉祂的人特別的祝福―他們最先享用到祭肉,而且是必須享用,因為真正的祭肉乃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(參林前五7~8),這也是事奉者力量的來源。他們必須七天在會幕吃這些祭物,在聖經裡,「七」代表一個完整的數目,因此「七天」是提醒這些承接聖職的祭司們,他們在神面前的事奉是一生的,是何等重要而且嚴肅的提醒。對事奉神的人來說,的確是「一生事奉神,一生吃真祭肉,一生遵行神的旨意。」
在承接聖職之禮中,摩西扮演了重要的角色,由於摩西的忠心,使神的旨意能夠正確的被傳遞且執行,獻祭和祭司事奉的真理因此被建立。摩西的忠心,我們可以從第4節及第35節看得出來。第4節說:「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」,第35節說:「因為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。」摩西所執行的事是完全根據神的吩咐,神如何吩咐,他就如何去做,不添加,也不減少;對所要傳遞的命令也是如此,「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」這樣的話,在摩西一生的事奉中,一共出現四十六次。就一個事奉神的人來說,實應留意怎樣忠心持守神所吩咐的命令,或執行、或傳講都是如此。因此傳道人該留意的,不是合我意與否的問題,乃是神的話究竟是如何說的。
回應
親愛的天父,求祢給我一個願意事奉祢的心,讓我的耳、我的手、我的腳只聽、只做、只行祢的旨意,而且是一生的事奉,奉靠主耶穌的聖名,阿們。
禱讀
撒母耳記上十五章22節
撒母耳說: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,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?聽命勝於獻祭;順從勝於公羊的
脂油。
QT經文
利未記八章18~36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