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夏甲和以實瑪利被逐
02/22 創世記 第64天
經文:創世記二十一章8~21節
撒拉趕走夏甲和以實瑪利的導火線,來自以實瑪利「戲笑」以撒。「戲笑」的原文有取笑、譏笑之意。此時的以實瑪利可能已經16、17歲,在這種心態下的他,對於將來要繼承產業的以撒勢必構成一大威脅。此時神也介入,要夏甲和以實瑪利離開亞伯拉罕,使以撒得蒙保守,成為唯一承受應許之人。
保羅在加拉太書四章21~31節中說明:以撒預表「屬靈的、是憑應許所生、是自主的人」;而以實瑪利則為「屬肉體的、是憑血氣生的、是為奴的人」。撒拉對於夏甲和以實瑪利的不悅,乃表明屬血氣的(以實瑪利)與屬靈的(以撒)無法相容,一定要分開。當我們的生命蒙神拯救、因信稱義,如以撒一般成為屬靈的,是憑著應許承受產業;我們的生命中一切屬血氣、屬肉體的也都要被趕出,因我們不是靠律法和行為稱義,否則就墮入如以實瑪利一樣的景況,不能承受產業。屬血氣的與屬靈的是無法相容的,對於今天的信徒來說,這比喻也可應用在血氣與聖靈相爭之事。我們應當「趕出使女和她兒子」,意即我們要棄絕血氣和肉體,要順著聖靈而行。
雖然以實瑪利的出生是一個錯誤,但撒拉要求亞伯拉罕趕出夏甲母子也違反了當時的法律,因亞伯拉罕已經納夏甲為妾,而夏甲又為她的主母生了兒子,所以是不應當趕她出去的。神因著亞伯拉罕的緣故,保守眷顧以實瑪利,因為以實瑪利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而神也要成就祂對夏甲的承諾(參十六10)。
夏甲從亞伯拉罕那裡拿到的水和餅很快用完了,她無法再給孩子什麼。感謝神!祂有能力補足因為人的失敗所造成的缺憾,祂總是在人需要時眷顧人。祂「聽見」了童子的聲音,祂「開」了夏甲的眼,使她的眼睛明亮得以看見水泉。人給我們的供應總會用盡,惟有神的眷顧才是我們永遠的依靠,我們要專注於祂的恩典,而不是用放大鏡去看我們的痛苦。
回應
主啊!我將自己獻上當作活祭,求祢焚燒我生命中一切的邪情私慾,使我能作祢聖潔貴重的器皿。調整我的眼光,讓我看見祢為我所預備的,更多的被祢所充滿。
禱讀
以賽亞書四九章15節
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,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?即或有忘記的,我卻不忘記你。
QT經文
創世記二十一章8~21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