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沉睡之中神立約
02/05 創世記 第47天
經文:創世記十五章7~21節
耶和華對亞伯蘭所立的約,是祂積極作成的一個無條件之約。祂揀選了亞伯蘭,把後裔、土地、國度、君王的應許賜給他,也把對於萬國萬民拯救的計劃,安排在這一群神所揀選的百姓中。神讓亞伯蘭準備了立約的牲畜,就沉沉睡去,神自己從這些劈開的牲畜中間走過去,這是當時立約的儀式,代表了如果違約,下場就是如這些牲畜一樣,也照樣被劈成兩半。神爲何要自己走過這些牲畜?祂說成就成,也沒有人能違抗祂,那麼祂爲何要親自與人立約?這是因為祂太看重這個約了,從這個約中,祂要把對人類的救恩賜下來,對於人類的拯救計劃,就從亞伯蘭開始,最終也要完全實現在亞伯蘭的子孫—耶穌基督的身上。
神是何等看重祂與人立的約,我們今天也在這個神與我們所立的約中。主耶穌在上十字架前,最後晚餐時曾說:「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,是為你們流出來的。」(參路二十二20)你、我都在約裡面,這約的實現,乃是主耶穌滴著血,一步一步走上十架,親自以祂的身體完成了救贖工作。我們本該是神憤怒刑罰的罪人,但因著基督的代贖,我們竟然被神稱爲是義人。
神喜悅誰,就把地交給誰。這段關於為奴的預言,四百年是個約數,指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時間,按出埃及記十二章40節記載,這段時期為四百三十年。在經文中表現這為奴之事,也是神安排預定的。而這一段漫長的年日,對於亞摩利人來說,也是恩典,目的是給他們機會悔改,更藉此表明,神對這些亞摩利人罪孽的忍耐(16節)。
神答應賜給亞伯蘭許多後裔和迦南地,但不是讓他立即得到,而是要等四百年,這是很長的時間。我們要記得神的應許乃是按祂的時間實現,遲延並不等於不兌現(參彼後三9)。有時我們要承受應許,似乎也在試煉中,如同亞伯蘭的後裔一樣,但神的恩典必然發生作用的,祂必會成就應許,因此讓我們學會:耐心等候神。
回應
凡事都有定期,天下萬務都有定時,主,我雖然不全然知道祢在我身上的計劃,但我知道—祢有祢的時間表,我就放心將我自己交在祢的手中,祢是永不誤事的神,我讚美祢。
禱讀
彼得後書三章9節
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,有人以為祂是耽延,其實不是耽延,乃是寬容你們,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。
QT經文
創世記十五章7~21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