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亞伯蘭勇救羅得
02/02 創世記 第44天
經文:創世記十四章1~16節
羅得最後住到了所多瑪,他貪求一切最好的東西,卻使他陷入罪的網羅;他多得財富和成就的渴望,反倒令他失去自由和享受,因他被擄去,可能會受嚴刑、奴役或面對死亡。我們要謹慎,免得我們所追求的,反而成為俘擄我們、得不到自由的原由。
亞伯蘭不再像下埃及時的懦弱,他成為一個滿有愛心、勇敢、果斷的英雄。他聽見羅得被擄後,不顧性命的危險,馬上招兵買馬、竭力搶救。他本來可以不必去,因為他們已經分家了,況且這個姪兒曾漠視尊卑之道,為自己選了最好的土地,那是他自己的選擇。但亞伯蘭沒有幸災樂禍,他不計前嫌,立刻率領家中精練的壯丁318人,直追到但(參14節)。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由「希伯崙幔利的橡樹」到「但」就有百多哩,還要追到更北的「何把」,對一位八十多歲的人而言,這種長途跋涉可不容易。雖然318名手下對一個家庭來說,已經算是很興旺了,但要和兵力雄厚的四王聯軍作戰,就顯得微不足道。然而,他因著愛羅得的緣故,就不擔心自己的人太少,在神的恩典中,藉著勇猛善戰的幫手,趁敵不備時夜間偷襲,將對方殺得措手不及,順利救回羅得全家和財產。
亞伯蘭願意禮讓羅得,是因他看重「我們是骨肉(原文作弟兄)(參創十三8)」;他冒著生命危險去救羅得也是因著弟兄情誼(參創十三 14)。我們要學習亞伯蘭不念舊惡,盡力幫助家人,當家人遇到危險時要盡力幫忙,甚至不惜付上生命也要伸出援手;除此之外,還要忠誠,矢志不渝,而非設下條件,視對方對自已的態度來決定回應方式。亞伯蘭不是這樣對待羅得的。
神要我們對弟兄有責任(參創四 9),我們是否願學習亞伯蘭,付上代價去幫助我們的弟兄呢?
回應
家,是我們得安慰、得餵養、受保護的地方,但也經常是我們受傷害的所在。主,將我的家再次交在祢的手中,求祢真正成為我家中的主,讓我們手足、親子、配偶之間活出祢的愛,讓祢真實地成為我們家中的主,讓我懂得按祢的旨意照管我的家庭。
禱讀
約翰壹書四章20節
人若說:「我愛神」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話的;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。
QT經文
創世記十四章1~16節